(2020第015号)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执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要求,现将黑龙江省执业兽医考试收费标准通告如下:
一、“兽医全科类”综合知识考试分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等4科,每人每科56元(含代农业农村部向考生收取的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4科合计每人224元。“水生动物类”综合知识考试分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等4科,每人每科56元(含代农业农村部向考生收取的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4科合计每人224元。
二、临床技能科目考试收费标准待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农业农村部调整考务费标准,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将重新核定并通告。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30日
附件:2020黑龙江省执业兽医收费标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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