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水产苗种流通日益频繁和扩大,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从源头严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传播十分必要,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分别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点设置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启动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组织开展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进一步加强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疫执法业务水平。要科学合理设置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点,实现全域覆盖,进一步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普法宣传,规范引导货主在出售或者运输水产苗种前主动申报检疫,养殖企业购买苗种时索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项工作开展,将有效防止我省水生动物疫病传播,维护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底,全省将实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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