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农业农村会议精神,促进养殖业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禽蛋药残超标专项整治。围绕禽蛋药残超标突出问题,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落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做好此项工作,7月11日我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布《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规范蛋鸡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的通告》,明确指出违规使用兽药的危害及责任、蛋鸡产蛋期禁用兽药名单、蛋鸡禁用药品名单。同时,与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禽蛋药残超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及活动时间安排,部署今年我省禽蛋药残超标专项整治任务,计划在兽药经营、禽蛋饲料生产、禽蛋养殖用药、禽蛋销售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各地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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