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保字〔2020〕1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等法规,专职农业植物检疫员在执行植物检疫任务时,应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植物检疫员证》(以下简称“检疫员证”)。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启用了新版检疫员证。
经审核,现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19年新增补和原在岗专职植物检疫员共计767人制、换发新版检疫员证,具体人员名单现予公布。新版检疫员证自2020年7月1日起启用,原旧证自动失效,予以收回。
附件:山东省专职农业植物检疫员制换证人员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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