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渔业捕捞许可证、船网工具指标等证书文件的审批实行签发人负责制。现将变更的我省各市、县(市、区)签发人予以备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市、县(市、区)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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