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经字〔2020〕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具体措施。按照《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鲁农政法字〔2018〕13号)规定,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开展了第二次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在各市组织填报、审核和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认定,济南鑫翔草莓专业合作社等701家农民合作社监测合格,授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农民饮水协会等17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监测合格,授予山东省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称号。现将第二次监测合格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次监测合格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示范组织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8日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