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村金融创新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    时间:2020-04-28    作者: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乡村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乡村振兴战略如何深入实施,战略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从哪里来,都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目前,农村金融排斥问题仍然存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仍需改进,适应乡村振兴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仍然缺乏,影响了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农村金融需在政策引导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明确自身定位,回归金融本源,打好“五张牌”,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对多样化金融的需求。

  打好“政策牌”,增强服务乡村振兴的动力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业投资的长周期及高风险、农户等贷款主体的少抵押,加上金融的逐利性,使得“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对突出。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引导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增强金融支持动力。

  在供给侧,主要是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动力,并且降低风险。一是探索以财政贴息、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等形式,加大对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此外,可以对服务乡村振兴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评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二是探索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特定税种降低税率或者减免营业税等一系列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其服务乡村振兴。三是探索建立乡村振兴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按照基金建立时的规定比例给予补偿。

  在需求侧,主要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乡村振兴主体的自身竞争力,吸引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主体发展。比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除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给予支持。一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其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等;二是在贷款贴息、信贷担保、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等方面,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扶持。财政贴息贷款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倾斜,优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对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等各级品牌荣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考虑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三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符合条件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等。

  打好“治理牌”,夯实服务乡村振兴的基础

  农村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一是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打造科学高效的农村金融信息披露机制和风险预警体系。二是实行差异化监管,融入“软法之治”。建立完善的、多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乡村振兴等指标监测体系,建立支农支小导向的农村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对不同规模的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风险报告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构建符合农村金融机构特点、科学高效的制度执行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建立村民监督网络,开拓村民监督渠道。

  打好“服务牌”,扩大乡村振兴的有效供给

  一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构建相互竞争又相互配合的多层次、普惠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由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机构构成。

  二是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回归本源,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出发点,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需求升级新情况,培育新的增长点,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是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建设。在没有人工网点的乡镇和行政村尤其一些偏远地区建立惠农综合金融服务站,并在农村大力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提供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

  四是以大数据为基础建立农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应包括乡村振兴主体板块、政策及信息服务板块、金融板块等。

  打好“产品牌”,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的真需求

  金融机构应根据各需求主体的特点,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适应乡村振兴实际需要。

  一是针对产业兴旺的需求,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开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田园综合体、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等为授信主体的信贷产品,发展有韧性的产业链金融,还可以与保险、期货合作,推动形成“合作社+银行+保险+期货公司”等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二是适应助力乡村生态宜居发展的需要,金融机构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前提下,可以与社会资本结合,因地制宜采用PPP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人居环境整治,和担保公司合作服务乡村生态农业观光游、乡村生活体验游等。

  三是满足乡风文明的需要,金融机构可以开发支持村民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农村大喇叭、村图书室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开发支持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的金融产品。

  四是针对生活富裕的需求,力争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协同推进。针对贫困户开发特色产品,对缺乏抵押物的贫困户,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干部集体担保+农户分组互保”的双保险模式;支持农民创业,农业节本增效,促进推广订单农业、“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增加农民收入;针对农村消费升级新趋势,开发新的信贷产品;等。

  打好“环境牌”,营造乡村振兴的良好金融环境

  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需要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是加快农村金融立法,使农村金融机构在法治化轨道运行。二是全方位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方案,推动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网络化;建立失信惩罚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大对“逃废债”等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对诚实守信的农户和企业在贷款时给予利率优惠。三是提高农村居民金融素养。将金融知识、诚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金融机构定期安排金融知识宣讲活动,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金融知识,加强农户金融知识的学习,增强个人信用保护意识。

  (作者系河北省保定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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