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为研判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何保障我国城乡居民食物消费需求,华中农业大学食物经济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疫情期食物消费调查”;截至3月8日共收集样本1560户,其中湖北省样本达到761户(48.9)。课题组基于调研数据,重点分析了疫情期间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保障城乡居民食物消费需求的对策。
一、疫情期间城乡居民食物消费行为的基本特征
1.居民家庭食物储备量和食物储备种类基本满足生活需求,但湖北省居民、近郊居民和低收入居民的家庭食物需求满足度相对较低。调研表明,疫情期间的食物保障政策起到了很好效果,居民家庭食物储备量能满足71%以上的生活需求,而食物储备种类满足度也达到63%。湖北省外居民家庭食物储备量和储备种类对居民生活需求的满足度高达75%和68%;然而,湖北省居民家庭食物储备量和储备种类仅能满足生活需求的67%和59%。年收入高于20万的家庭,家庭食物储备量和食物储备种类分别能够满足居民生活大约75%和67%的需要,而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家庭却分别为66%和58%。城市居民家庭食物储备量和储备种类对居民生活需求的满足度达到72%和65%;农村该比例分别为72%和62%,而近郊居民却分别为68%和59%。
2.部分居民食物消费量下降明显,而居民食物消费额却提高明显,湖北省内外、城乡居民及不同收入居民之间食物消费存在一定差异。受疫情影响,一方面交通物流受限导致农产品价格上涨,另外一方面居家隔离防疫减少了外出频率,结果导致居民食物消费量比平时下降的居民达23.9%,而食品消费额增加的居民比例达42.0%。从城乡差异角度看,城市居民食物消费量下降的占23.2%,食物消费额增加的则高达占45.8%;乡村居民食物消费量降低的占26.0%,消费额增加的仅占28.3%。从收入差异来看,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受访者中,食物消费量下降的占23.7%,消费额上升的则高达34.6%;年收入大于20万的受访者中,食物消费量下降的占23.6%,食物消费额上升的则高达45.0%。从省际差异看,湖北省内食物消费量下降的受访者达到32.4%,而食物消费额上升的居民比例49.4%,非湖北省食物消费量下降的受访者比例仅为16.0%,而食物消费额上升的居民比例为35.1%。
3.城乡居民对劣质食物的容忍程度增加,消费态度的改变对居民膳食营养与健康带来潜在风险。调研表明城乡居民在疫情期间对低质食物的容忍程度略有增加,表现为其对过期食物、没有质检认证的食物和不明产地等劣质食物的接受比例为4.0%。尽管湖北省内外各地疫情严重程度存在差异,但居民对劣质食物容忍程度并没有显著的区别从城乡差异看,农村居民对低质食物的接受比例为3.8%,明显低于城市地区居民对这些劣质食物的接受程度。另外,家庭年收入越高的居民对劣质食物的容忍程度越低。
4.城乡居民聚餐比例大幅减少,但仍有部分受访者表示在疫情期间曾进行聚餐。全国各地的严格防疫措施普遍起到了很好效果,大部分居民主动在家隔离、没有聚餐行为。然而,调研结果表明仍有超过10%的受访者在防疫期间有过聚餐行为。湖北省外有13.6%的受访者在疫情期间聚餐,而在疫情最严重的湖北省,居然也有5.0% 的受访者在疫情期间聚餐。城市居民聚餐比例相对较低约为8.1%,而农村居民中有过聚餐行为比例达到12.4%。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居民聚餐比例为11%,而年收入高于20万元的居民聚餐比例仅有4.7%。
5.城乡居民食物补充周期较长,社区集中采购与网上采购成为一种重要的采购补充方式。调研表明,防疫期超过48%的居民每周才能采购补充食物一次。从购买渠道来看,23.9%的居民仍亲自前往超市采购,而网上采购食物的居民家庭约占14.2%。在湖北省外,33.1%的居民依然主要依赖超市采购;而在湖北省内,社区集中采购已成为居民获取食物的最主要方式,约占31.5%。城市地区居民前往超市采购仍是主流渠道,约占25.9%,网上采购约占17.5%;而在农村地区,25.6%的居民家庭在自家或者亲友家田地采摘农产品。年收入20万以上的家庭依赖超市采购食物的比例约占23.1%,年收入低于5万的家庭为23.8%,并无明显差异。
二、疫情期间居民食物消费的主要影响因素
1.封城封路限制了农产品等物资配送与供给。交通运输限制导致城市地区食物供应不足,因此城市地区食物价格出现上涨,食物消费额增长较高,而部分居民也不得不减少食物消费量。另外,在食物流通渠道的不畅、供给不足的条件下,对流通渠道高度依赖的蔬菜、水果和肉类等生鲜食物的新鲜程度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消费者购买新鲜健康食物十分困难,食品安全意识下降,对能获得的低质食物容忍度提高,导致了近5%的居民甚至接受过期、没有质检和不明产地的食物。
2.居民家庭收入受限影响了居民食物消费能力。严格的防疫措施使得农产品供给受限,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限制了低收入群体获取足够量和足够种类的食物的能力。防疫期间停工停产,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难以保证,进一步限制了低收入群体的食物获取能力。因此,疫情期间低收入群体对低质食物的容忍程度也最高,远高于高收入者的接受程度。
3.居民防疫意识的强弱带来其对饮食消费行为与食品安全问题的警惕程度不同。在疫情最重的湖北省,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更强,接受低质食物的比例低于省外,就餐居民比例也相对较低。城市地区的疫情重于农村地区,城市居民对食物安全意识更强,接受低质食物的比例低于农村,且聚餐比例也低于农村。聚餐行为,一方面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增加了疫情扩散风险,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了防疫宣传还不到位,防控仍有漏洞。
4.社区防疫措施改变了居民的食物获取周期与获取渠道。社区防疫措施减少了居民外出的频率,使得食物补充周期较长,影响居民食物的新鲜度。另外,对于湖北省外地区,尽管疫情期间食物供给与食物获取受到一定影响,但大部分居民仍可以通过通行证等外出购买食物,因此超市采购仍是最主要的购买渠道。对于湖北省内的居民家庭,不管是面对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还是囿于对疫情的恐慌心理,都使得社区集中采购与网上采购成为一种重要的采购补充方式。
三、疫情期间保障居民食物需求与食品安全的对策
1.切实落实减少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农产品流通受阻与市场分割,保障居民食物供给,同时加强物价与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开辟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对于物资运输车辆简化审核程序,保障城市地区物资供应。各级政府要协调农产品供应商与流通部门,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定期向社区供应足够农产品。相关部门加强对哄抬物价行为的打击力度,平稳物价,避免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受到影响;同时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绝对杜绝市场上出现过期食物、没有质检和不明产地的劣质食物。
2.切实落实中央与各地政府对保障居民“米袋子”“菜篮子”安全的相关措施,扩大居民农产品供给渠道,发挥网上采购在兼顾防疫和保障农产品供应中的辅助作用。在兼顾通过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疫情扩散的同时,保证农产品供给与流通渠道畅通;在疫情相对严重、交通封锁严格的地区,社区或村委会适当增加集中采购频率,保障居民的正常食物需求;同时为了降低居民因外出购买食物而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并且有效缩短食物补充周期,应进一步在社区推广网上采购农产品这一模式。
3.加强区域之间的农产品调度,不仅要精准保障食物“量”的需求, 也要适度满足品类多元化的需求。在兼顾通过交通管控等措施防止疫情反弹的同时,还需要统筹全国的农产品供应。不仅要采取措施实现农产品的复产、保供,还需要在适当程度上恢复区域之间的农产品流通,保障各地农产品的多元化供应,让人民在居家“抗疫”期间不仅要吃的饱,更要吃的全,保障居民的营养均衡摄入。
4.大力加强防疫宣传教育,提高疫情期间食物安全健康意识。政府部门不仅要注重城市的宣传,也要增强农村地区的防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防疫意识,建立政策法规,加强村官和村委会人员在农村地区的巡查,强制减少聚会情况。在增加非湖北地区和农村地区的防疫宣传力度的同时,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树立健康饮食理念,不食用过期食物、没有质检认证的食物和不明产地的食物。
5.精准支持低收入水平家庭,保障其食物需求与饮食安全。防疫前期食物供给价格上涨,降低了低收入群体对新鲜健康食物的负担能力,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食物获取与营养摄入,要进一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适当的现金补助、免费蔬菜或者低价团购菜等支持,也可利用定向食物券的方式帮助其均衡食物种类,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也有助于减少低收入居民因收入不足而不得不接受过期食物、没有质检和不明产地的劣质食物。
华中农业大学食物经济课题组
课题完***:
青 平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校长
闵 师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18611041446)
张晓恒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陈 通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参与报告撰写的研究生:柏忠虎、刘文凯、裴梦媛、耿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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