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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关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补助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补助办法》(藏农厅发〔2019〕236号)文件要求,我办拟对2021年2月28日前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予以补助,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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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完成2020年有机农产品认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效性,加强我区有机农产品获证证后监管, 切实保障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质量,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我区有机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分别对贺兰县宁夏广银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