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1号)有关规定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畜禽育种、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拟申请入库专家应具有丰富的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面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任职于农业农村系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领域相关业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报告或意见。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满8年)。
(四)身体健康,自愿接受统一管理,能够胜任全省范围内畜禽种业领域相关技术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畜禽种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承担全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确定等事项的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等相关工作;承担省农业农村厅邀请或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申报时间
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征集相结合。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可随时申报,每年6月、12月进行审核并公示。按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今年12月底前集中征集一批,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系统(http://117.68.8.51:18018/exp-shenqing-web/index/expert/login),点击“专家申请”模块,进入专家入库申请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资格审查。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申请入库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申报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专家库。
联系人:谢艳霞;电话:0551-65393052。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4日
原文内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省级专家库成员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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