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21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1-11-08    作者:

  根据《关于推荐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参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胡锋同志参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陈春凤同志参评“粮食生产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地址:宣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安徽省宣城市鳌峰西路46号)。

  电话:0563-3022823。

  地址: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鳌峰西路46号)。

  电话:0563-3022742。

  

  

  附:评选条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评选条件

  (一)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精神。

  2.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开展粮食生产相关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以我部农情调度数据为依据),在粮食生产等相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作风信誉优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粮食生产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未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

  (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先进工作者: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二是积极主动宣传落实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三农意识强、业务素质较高、工作作风扎实;三是直接从事粮食生产行政管理、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等工作5年以上;四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灾害提出的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和意见建议符合实际,对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潜心开展粮食作物育种研究,选育出的品种推广面积大,产量和品质明显提高;六是开展粮食生产栽培及配套技术研究,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绿色防控、节本增效等配套技术推广面积大、增产增效显著,特别是在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中责任落实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的农业行政或技术人员。第一、二、三条均需满足,第四、五、六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2.粮食生产者:一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二是作风文明、诚实守信、务农爱粮,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三是原则上身份为农民,从事粮食生产5年以上,粮食种植面积超500亩或产量超50万斤;四是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优质专用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较高,粮食单产显著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五是口粮品种种植比例大,商品量占比高。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主要先进事迹

  

  2021年,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克服新冠疫情和灾害影响,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1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强化粮食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牵头起草《宣城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宣城市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意见》。制定秋种工作意见、再生稻生产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市区粮食面积产量等目标任务,发布粮食生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名录。组织召开全市粮食生产工作推进会和生产技术示范观摩会。

  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开展春耕备耕调研,做好“三情”监测,发布田管技术建议70余条。全市完成夏粮面积67.98万亩,同比增2.14万亩,增长3.25%(居全省第3位);总产22.09万吨,同比增0.8万吨,增长3.7%(居全省第3位)。因夏粮、早稻生产成绩突出,市农业农村局获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2次。农情调度预计全市粮食面积328.8万亩,产量131.2万吨。其中优质专用水稻生产141万亩,创建示范片13个;发展再生稻5.08万亩。展示糯稻品种15个,展示示范近三年审定优质水稻品种24个。开展水稻育种,完成南繁、加代科研材料5200份。规范落实补贴政策。上半年补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80.351万元,推动新增农机具528台套。开展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部门工作自查。

  强化粮食主体培育。举办宣城市第三届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决出“宣城市返乡下乡创业之星”4个,优胜项目6个。联合市广电台开展全市优秀经营主体宣传展播表彰活动。组织99家经营主体参加2021年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上半年培训高素质农民930人。

  

  

  

  

  

  

  

  

  

  

  

  

  

  

  胡锋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

  

  胡锋同志,男,1979年4月生,中共党员,农业推广硕士,现任宣城市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农技站站长,高级农艺师。自2000年工作以来,主要从事水稻技术创新、农技推广和农情信息统计工作。荣获2009年安徽省科技二等奖1项、获评“2014年安徽省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

  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通过“生产调研与服务,制定秋种意见和防灾减灾技术,实施粮食绿色攻关项目、发展优质专用粮、宣传落实稻谷补贴政策”等稳定全市粮食生产。承担“两区”划定实施意见和方案制定、市级督导和验收等工作,全市划定水稻功能区195万亩。被评为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牵头起草《宣城市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意见》。2018-2020各年度粮食面积总产均分别超过326.5万亩、126.6万吨。2021年宣城市因夏粮、早稻生产成绩突出获省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科学开展技术创新。主持完成安徽省地方标准《机插水稻基质育秧技术规程(DB34T 3743-2020)》。发表论文《宣城市粮食生产能力及结构调整分析》。《优质稻米产业发展对策探讨》获第九届中国农业推广征文三等奖。2011年以来参加完成国家水稻体系宣城综合试验站技术创新年度工作任务。参加育成水稻新品种4个通过审定,其中“Ⅱ优MR28、两优6919”产量和品质明显提高;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5项。

  认真统计农情信息。2013年以来承担省“农业统计”和“农情信息调度”市级业务工作,被通报表扬3次。每年完成农情报表150余份,粮食生产形势分析和考核、调查报告、苗情分析和建议40余篇,为领导决策和指导粮食生产提供重要依据。

  

  

  

  

  

  

  

  

  

  

  

  

  

  

  

  

  陈春凤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陈春凤,女,出生于1974年2月,初中文化,现任郎溪县阳力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场长、郎溪县春风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2020年先后获得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2021年宣城市劳动模范。主要从事粮食(水稻)生产,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务农爱粮。

  粮食生产具有一定规模。自2014年开始流转土地1470亩以来,主要开展水稻种植生产活动。常年优质粮食产量稳定在1000余吨,商品化率达到100%。目前建有育秧工厂一座,育秧大棚3000平方米。2020年投资450万元,新建日加工120吨大米加工厂一座。

  推进优质专用粮生产。2018年以来再生稻种植1000余亩,注册了“黎明阳力”商标,进行再生稻商品化开发。承担2021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创建,实施再生稻生产1088.1亩,全部采用优质品种,应用侧深施肥和绿色生产技术,经实收测产头季亩产616.4公斤、再生季亩产294.5公斤,合计生产优质粮食991吨。

  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购置东方红954等大型拖拉机2台、育秧硬盘4.5万张、联合收割机2台、烘干机6组。可实现耕种收全程机械化及产业化开发配套服务。社会化服务辐射面积达1.7万亩,收购周边农户粮食5000余吨。

  积极参乡镇产业扶贫带动。担任梅渚镇人大代表,主动帮助村民解决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问题,在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与力所能及的帮助。着重带动本村妇女发展农业生产,教会她们科学播种,施肥、治虫。多次组织合作社社员及农户到县植保站学习,在社会化服务中指导村民科学施肥、治虫和田间管理,为本地及周边村民增产增收和区域粮食产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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