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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作业数据直传协议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发〔2021〕124号)要求,提供作业服务的机具必须安装与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终端,确保作业轨迹、作业图片、传感器数据等信息直接传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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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新增和注销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 按照原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我厅考核合格,同意新增刘代银等144人为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并已报请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备案(农技植保函〔2021〕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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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科局、财政局: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农牧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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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关于印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的通知
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内蒙古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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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省沿海地区渔业安全“港长制”名单的通知
粤农农办〔2021〕13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省安委办工作部署,全省14个沿海市123个渔港(渔船停泊区)已建立渔船安全“港长制”,由区领导或镇委书记、镇长任港长,镇村干部分片包船、定人联船,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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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兴安盟农牧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兴农牧发〔2021〕212号 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中共兴安盟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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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看“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全省兽医大讲堂系列视频讲座(第十一期)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林工业集团: 按照《关于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全省兽医大讲堂系列视频讲座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321号)和《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学习宣贯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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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平定县、盂县、郊区、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18号)要求,现将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636.94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重点对全市4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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