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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截至10月31日,全国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197.26亿元,实施进度同比提高47.23个百分点,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29.09万台(套),受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197.54万个,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5.04万个。补贴购置生猪生产相关机具11.25万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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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2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北京市2019-2020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3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1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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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
津农委计财〔2021〕64号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落实好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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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和《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列入《天津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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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跨市县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农许可字〔2021〕6号 沿海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 近年来,我省部分市县擅自设置禁止性条款,不允许本地渔民和企业省内跨市县购置渔船,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冲击了现行渔船管理秩序,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省内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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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农机发〔2021〕17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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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我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现就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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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农计发〔2021〕13号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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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等系统的提示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农机报废回收企业: 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和湖北省2020-2023年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废补贴系统)于7月15日正式启用,为保证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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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启用2021-2023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安顺市农机中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 根据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体部署,2021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以下简称补贴系统)现已部署,我厅定于7月13日全面启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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