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农规〔2020〕4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闽委农办〔2020〕2号),发挥示范家庭农场的引领带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0〕101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遏制多功能拖拉机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农综〔2020〕91号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农办医函〔2015〕1号)等有关文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做好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0〕28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保财险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为有效化解水稻种植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现就2020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保方式 遵循“政府引导
-
关于公布2019年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第二批享受用电优惠生产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
闽农综〔2020〕33号 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发改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闽政办〔2016〕91号)精神,2019年,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示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做好2020年水稻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0〕41号 三明、南平、龙岩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保财险公司: 为有效化解水稻制种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制种农户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现就2020年水稻制种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闽农综〔2020〕45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及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贯彻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工作部署,落实福建省委农办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宣布一批文件失效的通告
(2020年4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司法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因适用期已过或已被新的政策措施所取代等原因,决定宣布一批文件失效(见附件),现予以通告。凡宣布失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
闽农综〔2020〕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
闽农综〔2020〕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
条件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