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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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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举办“民法典时代与治理现代化”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7月17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举办“民法典时代与治理现代化”专题讲座。讲座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自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