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公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 233 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 233 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z2020?{2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83号建议的答复
马玉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微生物发酵制品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直接饲喂微生物、酶制剂、发酵饲料等微生物发酵制品在保障动物机体健康、提高饲料利用效率等方面表现出良好效果,受到全行业普遍关注。微生物发酵在我国拥
-
关于2021年度宣城市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委托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皖农种函[2021]386号)和《安徽省第一次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度宣城市需开展第一次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因该项工作专业性强,为确保各项普查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直接饲喂微生物和发酵制品生产菌株鉴定及其安全性评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直接饲喂微生物和发酵制品生产菌株鉴定及其安全性评价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
-
关于征求《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规范我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厅
-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提示函
延边大学: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请你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动物病原微...
-
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备案工作,我厅起草了《江西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修改...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院校、科研单位: 现将《江西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8月26日 江西省动物病原微生...
条件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