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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做好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0〕28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保财险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为有效化解水稻种植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现就2020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保方式 遵循“政府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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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做好2020年水稻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0〕41号 三明、南平、龙岩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保财险公司: 为有效化解水稻制种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制种农户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现就2020年水稻制种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