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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伟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动物防疫体系中最基础的队伍,自组建以来,一直在基层动物防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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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分配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1〕458号)文件,依据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结合我市实际,综合业务科、站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拟对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508万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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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葛德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中药规范化种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支持,通过示范带动,提升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水平,推动中药材种植产业稳步发展。我市先后被国家和省认定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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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第一批拟奖补事项的公示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9号)和《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第一批奖补工作通知》(宿农〔2021〕37号)要求,经农业经营主体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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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金融支持。近年来,我市金融部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信息缺失影响信贷支持的现实情况,指导辖内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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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康隆养殖服务部”等单位拟通过安徽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公示
近期,宿州市兽药饲料管理站组织人员对行政审批科转交“砀山康隆养殖服务部”、“砀山县王家乐兽药养殖设备门市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按照《安徽省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认定上述经营企业达到评定标准,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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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防疫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亳州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亳商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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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备案的公告
经企业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安徽秋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现予向社会公布。 经营类型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回收企业 安徽秋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王志强 涡阳县城东镇站东路(粮食储备库对面)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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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上报亳州市2021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的公示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牧函〔2021〕141号)工作部署,2021年各县、区共推荐9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经市农业农村局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拟推荐上报5家省级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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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百优保供先锋”候选人选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百优保供先锋”候选人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690号)要求,由各县区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谯城区聂红伟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效供给作出贡献突出,经研究决定聂红伟为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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