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时间:2021-08-17    作者:

  

  

  张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金融支持。近年来,我市金融部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信息缺失影响信贷支持的现实情况,指导辖内金融机构通过政务大数据+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双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信,缓解农业主体贷款难题。一方面,发挥政务大数据优势,加大在线信用贷款服务力度,形成了以农商行“金农易贷”为龙头,各涉农银行机构“惠农e贷”、“极速贷”、“微网贷”等在线信用贷款品种多方位渗透的普惠信贷产品体系,极大地改善了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贷办贷体验。另一方面,推动发挥政府融资担保优势,推广“见贷即保”模式。2020年底,推出“农信担”产品,实现银行与担保贷前、保前调查互认,避免了银行担保机构的重复作业,提高了担保贷款的效率、降低了担保成本,而且重点面向无贷款但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拓展首贷覆盖面,取得良好成效,累计投放“农信担”2.4亿元,惠及农业主体630户,其中首贷户比例超过80%。

  二、关于加大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2020年疫情期间,为支持企业生产,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梳理本地区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养殖种植等主体贷款需求,建立了147个重点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及时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推送至人行亳州中支和各银行业机构。截止2020年12月底,新增放贷7.9557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冠疫情对农业中小微企业(主体)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今年上半年,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省级示范合作社5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8家。评定2020年度市级示范合作社76家,示范农场72家。

  三、关于加大保险支持。近年来,我市积极扩大中药材、果蔬等特色种养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风险。目前,我市开展的特色农业保险险种已覆盖露地蔬菜保险、大棚蔬菜保险、果树保险、中药材保险、小麦种植补充险,肉牛保险、肉羊保险、养鸡保险、小龙虾保险、能繁母羊保险等。

  四、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我市把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稳产增产的有效举措。2019年―2020年度全市共建设83万亩高标准农田,2021年建设任务56万亩,正在组织实施。同时,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时,主体可按照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已支持4家新型经营主体建成1740亩高标准农田。2021年计划支持4家新型经营主体建设2014亩高标准农田,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待省级审查后实施。

  五、关于加大人才培育。多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14-2020年全市市县两级累计培训27615人,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培训595人。2021年市县两级计划培训3050人。截至6月底全市已开班50期,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621人。注重创新培训方式,把课堂放在田间地头,确保培训效果。同时,及时总结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加强典型宣传。如2021年《安徽农村工作通讯》第3期,就刊发了我市利辛县王室镇范林家庭农场带动群众致富的典型事迹。

  六、关于鼓励创新创业。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创新创业。7月份,我市推荐4家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大赛。按照省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将遴选一批省市县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可分别获得10万元和5万元奖励。为吸引城市各方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作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按程序推荐为劳模候选人或给予一定政治荣誉。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投入,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力。感谢您为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也请您继续关注“三农”问题,向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5555309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抄送:市人大人选工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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