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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房产出租的批复
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你单位《关于公开招租中心原办公楼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对外出租位于桐城南路21号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原办公楼(建筑面积736.7平方米、账面原值49.3万元),出租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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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房产出租的批复
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你单位《关于南岗镇粱鸣路牧场种子加工厂综合楼房屋出租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对外出租位于肥西县南岗镇粱鸣路牧场种子加工厂综合楼(建筑面积396.72平方米、账面原值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