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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变更的公示
鲁农绿字〔2020〕5号 根据《关于报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变更材料的通知》(鲁农绿字〔2020〕3号)要求,经市县相关工作机构摸底调查、地方人民政府批复、省级相关工作机构审核,现将拟进行变更的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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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变更材料的通知
鲁农绿字〔2020〕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入,部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已不再履行相关服务管理职能。为便于工作,规范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地标”)登记保护,更好地发挥登记证书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