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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和第二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19〕4号)要求,经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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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认定2020年度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一村一品提档升级发展的意见》精神,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市(州)审核推荐,省级组织复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三道村等67个村镇拟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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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关于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0〕6号)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初审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等18个村镇申报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具体名单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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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176号)要求,各区县组织申报了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现将经初审合格并经主任办公会已审议的示范村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5日―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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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7号)要求,为组织做好全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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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和第三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19〕4号)要求,经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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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7号)要求,经村镇申报、县市初审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等17个村镇申报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具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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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2021年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乡镇)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认定标准,在专业村(乡镇)自愿申报、区县初审基础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屯溪区屯光镇南溪南村等63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乡镇)。现将拟认定2021年市级“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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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函
新农产函〔2021〕629号 关于推荐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 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8/cd0ec19b2ed84337af3c8a0df2fb8a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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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三批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92号)要求,各区县组织申报了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现将通过市级审核的示范村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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