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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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覆盖
为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及“三农”领域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应当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3%,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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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开展股权投资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其中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