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眼睛”让社区少付“糊涂账”
来源:    时间:2021-12-01    作者:

  “胡主任这次真是立了大功,为我们社区挽回了5.6万元经济损失!”前不久,忠县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到忠州街道走访了解各村(居)监察监督员履职情况时,州屏社区的群众交口称赞。

  群众口中的胡主任是州屏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暨监察监督员胡明忠。今年10月,州屏社区多方筹集资金对社区88栋老旧居民楼的楼道进行重新粉刷。完工后,施工方到社区申请竣工结算。

  按照《忠县村(居)监察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村(社区)“两委”要邀请监察监督员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村(居)务公开等村级事务监督,集体“三资”使用、财务收支凭证等须村(居)监察监督员审核签字。这不仅只是多了一个环节,更多了一双“监督的眼睛”。

  “工程量不大对。”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及对社区老旧居民楼的熟悉,胡明忠向州屏居委和施工方提出了疑虑。

  胡明忠立马召集社区监督委员会另外两名干部和部分社区干部一起到施工现场,亲自测量。一番测量下来,胡明忠发现粉刷面积竟然真的比施工方报的数据小。

  在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施工方和州屏居委一起对项目施工量进行了重新计算,扣除近8000平方米的窗户面积,项目总价直降5.6万元。

  据了解,《忠县村(居)监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以来,县纪委监委采取组织纪法学习、片会培训、协作监督、交叉监督等多种方式,提升村(居)监察监督员履职能力,全县基层监察监督工作质量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县372名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发现并推动整改“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256个,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质效。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112/t20211201_10058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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