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09-12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南宁市委金融办,来宾市政府办:

  现将《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厅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删减发布)

  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金融办发〔2025〕18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

  一、主要内容

  为强化政策衔接,我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结合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工作实施,执行相同的申报、审批、结算流程和管理要求。中央贴息资金使用既要符合中央对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标准的有关要求,又要符合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实施要求。

  (一)支持对象。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适当支持其他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实施条件。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项目,对保障粮食、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等,包括新建、维修更新和升级改造。

  (三)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最高为2个百分点。经营主体入库后新发放的贷款才可申请贴息。单个主体年度累计贴息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经营主体点击网址https://ghn.gxjr.gov.cn/index登录桂惠农平台,注册账号,点击首页下方“我要咨询”,再依次点击“操作手册”“设施农业贷操作手册”,下载《操作手册》以作操作指导。在“首页”菜单中,点击“设施农业贷白名单申请”,按照要求填报设施农业贷入库申请,并在桂惠农平台上传所需材料,材料包括:

  1.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附件1)企业盖章版;

  2.设施农业项目简介材料(1000字以内);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为农户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须按项目融资方案提纲(附件2)编制方案,并上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

  同时,银行可推荐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填报入库申请。

  (二)地方推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对建设主体和建设内容真实性、产业政策合规性进行把关,对一些较大设施农业项目可进行实地走访,确保贷款用途符合贴息政策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桂惠农平台上审核企业的入库申请,每月20日前在桂惠农平台下载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名单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平台。

  (三)推送名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汇总审核各县(市、区)推介的项目,每月向自治区党委金融办推送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贷”名单,通过“桂惠通”平台入库。

  (四)银行自主审贷。金融机构与项目申报主体对接,并按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授信服务。由金融机构开展独立评审、自主决策,加快项目尽调、授信审批和贷款投放。对于成功获得中央资金贴息支持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由放款银行督促其登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apfp.agri.cn/)填报信息,并将填报结果作为贴息审批的佐证材料之一。具体操作指南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首页“下载中心”—“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用户操作指南”。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配合,安排专人专责,及时开展项目在线审核、遴选推介等相关工作,加强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项目融资对接、调度等相关工作。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口径,及时共享“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支持的相关项目放贷和贴息信息,以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更新国家融资项目库数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二)加强政策公开。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通过政策挂网、编印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公布和解读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解读贴息政策,组建桂惠农平台服务群,积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保障,使广大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和申报流程等事项。要加大挖掘力度,统筹指导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加强与项目业主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努力推介更多符合要求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跟踪项目融资进展,对金融机构暂时无法支持的,要详细分析原因,会同有关专业机构,共同做好融资辅导服务。

  (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在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主要通过金融惠企财政贴息相关政策实施,政策到期后,具体实施方式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另行制定。在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和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引导各金融机构制定优惠条件,创设专属产品,创新抵质押模式,积极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五)强化绩效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据实上报资金执行情况,并做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报送工作。

  (六)落实监管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申请材料合规性、真实性审核。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追究和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对在贴息资金申请过程中帮助申报经营主体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贴息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以及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黄钰堡,联系电话:0771-5858151;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联系人:韦悦、罗力豪(惠企贷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771-8600541、0771-8805536;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陈丽尧,联系电话:0771-5330075。

  附件:1.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2.项目融资方案提纲

        3.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名单汇总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2432758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三农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