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防疫同时加强对农资市场秩序和商品质量执法监管
来源:    时间:2020-03-04    作者:

2月23日,中央召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失时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当前,春耕备耕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为保障春耕备耕和农产品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浙江:防疫同时加强对农资市场秩序和商品质量执法监管

浙江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的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农资市场秩序和商品质量执法监管,确保农资供应安全。

一是力保农资供应不断档。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深入调查了解当地菜篮子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需求、全面摸排种子、化肥等重要农资库存和缺口等情况,在指导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有序复工的同时,积极协调行业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产业和专业协会等各方力量,采取储备调拨供应、精准对接订单供应等方式,确保重要、必须农资供应满足生产需求。截至2月21日,全省农资经营企业(店)8068家,开工7408家,开工率91.82%,其中农资批发企业446家,开工414家,开工率92.83%;农资经营店7622家,开工6994家,开工率91.76%;各地种子、化肥和农药等春耕备耕重要农资供需基本平衡、价格稳定。

二是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在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的同时,通过地方报纸和电视媒体、部门网站、产业微信群和公众号、农民信箱等渠道,发放倡议书、告知书,发布疫情防控须知和复工复产条件、流程等要求,指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指导能开的、应开的农资经营单位,在保障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及时开工营业,并加强巡查指导,确保经营安全和农资供应。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不放松。在加强农资保供应服务的同时,坚持复工企业网上巡查全覆盖、产供销全过程监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全天候响应,严查严打无证生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发布虚假农资指导信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资供应安全。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4000余家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行为6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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