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及省财政预算安排,我厅制定了现代种业发展等农业农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制定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贴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统筹协调好项目建设用地、环评、施工等相关配套政策,并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确保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项目县(区)实施方案应由市级审核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厅有关处(室、局)审核备案。
二、强化政策宣传公开
各级要及时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充分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做好招投标、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项目组织实施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定期调度指导,督促项目加快实施。要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确保资金项目下达一年内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需变更的或其他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报批。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按实施方案高效安全使用、项目顺利实施。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先期安排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工后及时完成项目验收、资金兑付有关工作。
五、深化绩效管理考核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周期完结后,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时完成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并报厅业务归口处(室、局),省级将适时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验。绩效结果将作为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
附件:2023年现代种业发展等农业农村项目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张泽泽 电话:029-87317113)
附件
2023年现代种业发展等农业农村项目实施方案
本批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代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有关内容。
一、种植业种业“育繁推”
(一)建设内容
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农作物良种繁育三年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围绕种业育种创新、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良种扩产推广等重点内容,突出扶优扶强,促进育种创新能力逐步提高,种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良种推广成效显著。
1.种业育种创新。支持油菜育种技术创新,开展小孢子培养和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在油菜育种领域的配合应用,加速油菜育种周期,加快油菜代际选育,培育适宜密植、适宜机械化收获的矮杆、超高产、高油油菜新品种。
2.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按照《陕西省农作物良种繁育三年行动方案》优先支持临潼区(番茄)、扶风县(小麦)、靖边县(玉米)、西乡县(油菜)、岐山县(小麦)、蒲城县(小麦)、榆阳区(玉米)建设全省良种繁育基地。
3.良种扩产推广。落实一德书记在社情民意信息《重视“铜麦”6号》的批示精神,支持“铜麦”6号良种扩产推广,加大“铜麦”6号优良品种生产、推广。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项目补助对象为承担种植业种业“育繁推”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其中种业育种创新安排杨凌示范区279.8万元;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安排临潼区(番茄)、扶风县(小麦)、靖边县(玉米)、西乡县(油菜)各250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已安排每县300万元),岐山县(小麦)、蒲城县(小麦)、榆阳区(玉米)各600万元;良种扩产推广安排铜川市30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1.种业育种创新。支持小孢子培养和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在育种上的配合应用,对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环节中所需的材料、器材及集成推广予以补助。
2.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基地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提升现有良种繁育基地现代化水平,重点用于种子烘干、仓储、挂藏、温网室等设施设备,种子生产标准化水平提升,种子加工包装等现代化生产线建设,种子加工设施改造、设备等精深加工技术,改进工艺方法,现代化种子加工仓储库、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能能力建设等。项目资金应与此前各年度安排现代种业发展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效能,鼓励各类主体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基地建设水平,优先支持自有资金投资高的主体承担项目。
3.良种扩产推广。支持“铜麦”6号相关试验田、生产厂房、晒场、灌溉与水肥系统、智慧控制系统装备等建设及相关机具设备购置等。鼓励各类主体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基地建设水平,优先支持自有资金投资高的主体承担项目。
二、濒危畜禽种质资源保护
(一)建设内容
按照《畜牧法》等对于新发现物种、濒危物种保护的有关要求,支持太白鸡、镇坪乌鸡建设设计存栏不少于1万只的标准化活体保种场,陕南水牛、陕北毛驴、宁强马建设设计存栏不少于170头(匹)的标准化活体保种场,收集保存优秀畜禽个体和遗传物质,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丰富家系,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案,使受保护的畜禽品种不丢失、主要经济性状不降低,推进种质评价和科学研究,提高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项目补助对象为实施地方畜禽品种活体保种的单位,保种单位要有较强的人员、技术、资金保障能力,保种场土地、环保、防疫等手续齐全。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安排太白县(太白鸡)300万元,恒口示范区(陕南水牛)、榆林市(陕北毛驴)、镇坪县(镇坪乌鸡)、宁强县(宁强马)各200万元,资金参考《陕西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三)资金支持环节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养殖设施,购置生产管理设备,收集优秀畜禽个体,购买饲草饲料、疫苗、兽药等专用材料,制定完善品种标准和保种方案,建立健全饲养、繁育、测定等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开展资源鉴定、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等资源研究工作,加快畜禽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建设内容
省级财政将对《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关于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3〕1423号)下达的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4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新增建设3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追加投资,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水平,提升粮食生产水平,夯实保障粮食安全。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项目补助对象为实际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20〕1277号)等文件,本批次资金将按照新建平均2元/亩,改造提升平均500元/亩追加投资,达到亩均财政投资1500元的建设标准。
(三)资金支持环节
项目资金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由项目县区组织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建设内容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等农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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