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任务落实的基础上,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近日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从患者救助、人员务工、公益岗位、企业复工、项目落地、小额信贷、消费扶贫、干部下沉等方面进行细化要求,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对贫困患者落实救治措施
措施要求,对确诊、疑似的贫困患者落实救治措施,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急事急办实行临时救助。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到附近的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就业,对组织实施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等给予奖补。
在体检做好健康认定、对接互认的情况下,利用苏陕劳务协作等机制,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其中,务工人员自行返工有困难的,就近集中归并,统一送达;自行外出务工或到岗复工的,进行交通补贴。
我省还将设立一批临时性疫情防控公益专岗,优先安排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补贴。
带贫企业开工复工给予补贴
措施明确,带贫企业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困难的,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已使用贷款的或疫情防控期间贷款的给予贴息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的,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
对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优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并简化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加大对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的奖补力度。在信贷方面,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还款的贫困户,还款期限可延长最多6个月。疫情防控期间,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采取线上等方式办理,简化流程、加快审批。
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
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支持和引导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采取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通过一系列措施,畅通扶贫产品销售、运输绿色通道。
同时,明确疫情中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的帮扶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帮扶,疫情高风险地区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开展工作。
记者 文晨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