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花 芬芳馥郁——灵山县佛子镇切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金钱不是衡量幸福的标准,不要让高额彩礼绑架美好婚姻。我们要落实好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狠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铺张浪费之风。作为村民,我们更是责无旁贷。”7月31日,灵山县佛子镇元眼村文明亭里座无虚席,该镇党委宣传委员赖维光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移风易俗理念向群众传递,让群众在内心产生共鸣,外化为日常点滴行动。

  健全制度,让移风易俗有章可循

  乡村振兴要“塑形”,更要“铸魂”,移风易俗是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佛子镇将元眼、大芦、睦象、大坡四村作为镇一级移风易俗试点村,示范带动全镇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各试点村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后,细化倡导性标准,严格约束性措施,结合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以村规民约制修订为抓手,推动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落地实施,对操办规模、宴席标准、随礼上限、服务队伍、监督管理进行统一,让四个试点村在人情往来和陈规陋习之间划清界限。

  “自从对操办红白喜事有了明确规范,一股节俭新风在我们村掀起。现在,村民们每年每户用于人情出礼的开支最少节省1000元,人情负担降下来了,文明新风也树起来了。”元眼村村民林春霞对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赞不绝口。

  树立榜样,形成崇德向善好风气

  移风易俗,破旧立新,关键在行动。《佛子镇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移风易俗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之后,元眼村积极贯彻落实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由该村党总支部书记、人大代表姚之苑带头,积极组织其他代表、党员等率先垂范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落实移风易俗的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积极引导家庭成员、邻里朋友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切实为群众当好“示范员”。

  为让更多“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元眼村以积分制为抓手,将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纳入积分制管理,鼓励更多农民群众主动成为移风易俗行动的参与人、宣传人和带头人,持续树立“身边榜样”。

  以德治润人心,一位位榜样人物的树立让广大村民见贤思齐。现在,该村已有500余户群众签署了《移风易俗承诺书》,村里人情攀比少了,邻里关系近了;大操大办少了,社会风气正了;铺张浪费少了,勤俭节约多了,移风易俗的文明种子已然根植于元眼村广大百姓的心田。

  以文化人,让文艺作品滋养人心

  “当年,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团在山里打游击战时,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粮食匮乏。今天,我们生活富足,不再为温饱问题而发愁,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今日富足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加要传承革命先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美德。”在前不久的村民夜谈会上,村民马良英以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团的故事倡导村民要注重培育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

  马良英是元眼村老党员,也是元眼村的“百事通”,对于元眼村的历史变迁和佛子镇乃至灵山县的革命故事都如数家珍。作为村里党史宣讲员,他主动将革命烈士勤俭朴素的良好家风家教融入讲解中,让文明乡风与红色宣讲教育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乡音传新风,让移风易俗理念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元眼村结合当地风土人情,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美德等文化因子,结合移风易俗和“五个统一”相关内容,孵化出一批主题小品、曲艺、宣讲故事等优质文艺作品,而一个个扎根生活的生动文艺作品,也深深打动了观众,让移风易俗寓教于乐、寓教于趣。

  下一步,佛子镇将把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逐步覆盖全镇,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各村相互借鉴、共同提高,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8641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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