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组成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组来我市调研指导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调研组一行在我局二级调研员江先文的陪同下,先后到英德市英红镇的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横石塘镇的蔬菜生产基地,大站镇的农资经营店,清新区山塘镇的水果生产基地、农资经营店、晚稻安全利用试验示范点,清城区石角镇的蔬菜种植基地,围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及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
在调研座谈会上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蔡忆江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耕地污染源头防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先后发言,提出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调研组组长刘亚平对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如期完成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特别是2021年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
二要提高工作认知,加强项目统筹管理。要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每年都要对受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经费,多途径申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涉农资金、山水林田湖草资金等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好顶层设计,将政府补贴、土地效益、农民收入相结合,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发展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耕地安全利用策略。要做好项目统筹工作,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与其他农业项目存在相同措施的,应当尽量避免在同一块耕地上重复实施,与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冲突的种粮政策要及时调整或者避开特定区域,避免增加粮食安全风险。
三要强化源头防控,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管理,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行动,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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