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通辽市五届四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1-11-08    作者:

  韩秀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处理方面的关注,您在提案中对我市农村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及给出的建议非常到位,符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围绕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达到全覆盖,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和开发区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稳步开展,村内卫生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农社函z2018{3号),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由各级党委农牧办、农牧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由住建部门牵头实施。今年,我市大力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年内计划建设垃圾中转站9座、村级生活垃圾处理场39座,改造村级生活垃圾处理场39座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一是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考虑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地域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建立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场20-30公里内的乡镇,采取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旗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距离城镇运距较远,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区域)处理”的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偏远人口分散的嘎查村采取“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二是逐步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推进环卫管理工作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建立由旗县市区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一体化工作体系。苏木乡镇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等工作;同时,按照服务人口合理配备保洁人员数量,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卫设施稳定运行的作业要求。三是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每个苏木乡镇至少建设一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苏木乡镇可共建共享。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集中居住嘎查村,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鼓励农牧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分散居住的嘎查村,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布局和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四是稳步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养殖比较集中的嘎查村,统一规划布局养殖粪污集中收贮点,进行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农用有机肥为利用方向,配套建设防渗防漏防雨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粪肥科学还田,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

  通过以上工作抓手,统筹住建、生态、发改等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和治理能力。

  此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2021年5月26日

  签发人:王立恒

  联系人:纪凤辉

  电话:8354132

  

  


http://nmj.tongliao.gov.cn/nmyj/tzgg/2021-11/02/content_067bdd342ead45edac14d53e5b05a4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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