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观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有关意见,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47万亩、总产量保持在3.72万吨,其中优质专用水稻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
一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转变补充耕地方式,重点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方式补充耕地,减少未利用地开发。
二是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根据时间节点明确政策界限和范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三是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保证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下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办法,引导农民退林(塘、果)还粮。
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加强部门联合督促检查,对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区内图斑进行现场抽查复核,明确排查整治任务,确定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对本辖区内耕地“非粮化”和撂荒问题再安排、再排查,在摸清存量底数的基础上,登记造册、建号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夯实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整治工作基础,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处置方案,挂图作战,清零销号。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接,在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时,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指标的权重。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表扬,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单位:安庆市大观区农业农村局 撰稿人:潘兴贵 审稿人:陈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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