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38号(农业水利类33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1-08-31    作者:

  A

  公开

  

赵家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责部分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进一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通过整合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资金,聚焦重点区域,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各地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

  一、关于创新建后管护模式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督促各地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目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基础上,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政策措施,指导各地积极探索“网格化”“田长制”“田保姆”等建后管护模式,开展工程实施保险试点,构建多元主体管护格局,实现建好一亩、见效一亩、管好一亩,长期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效益。

  二、关于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

  资金是落实建后管护措施的关键。目前,我部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构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同时,针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落实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支持各地探索创新管护资金筹集模式,陆续总结形成了一批好模式好做法,并在全国范围宣传推介,为各地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资金提供了借鉴。如河南省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以电折水、计量收取水电费等方式筹集日常管护经费;江西永修在适当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用好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集体经济收益等渠道,多方落实管护经费。

  三、关于强化农田建设质量管理

  按照高质量开展农田建设的工作要求,我部制定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规划、初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管护利用等各环节,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将过去的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并重,从管结果变为管过程,通过强化全面全程管理,提升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近年来,我部通过实地调研、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势,不断加大农田建设项目监测力度,创新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强化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将监测结果作为年度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持续加强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加快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政策措施,支持开展建后管护模式创新,指导督促各地建立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监测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持续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6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108/t20210827_63750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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