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9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1-08-25    作者:

  A1

  同意对外公开

  唐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进一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通过整合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各地大力开展包括土地平整、田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都有明显提升。

  由于建后管护对于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一直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2019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近年来,各地针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落实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管护资金筹集模式,形成了一批好模式好做法。河南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以电折水、计量收取水电费等方式筹集日常管护经费;江西永修在落实适当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注重用好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资金;湖南岳阳、辽宁沈阳、福建泰宁等地探索引入财产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工程建设质量缺陷或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修复责任。当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在调研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基础上,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政策措施,推动修订完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逐步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争取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指导各地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建好一亩、见效一亩、管好一亩,长期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87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8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108/t20210819_63744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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