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40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1-08-25    作者:

  A3

  同意对外公开

  沈艳芬、杨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分区分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

  近年来,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部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对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补助,持续加大中央投入,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中央本级财政许多支出大幅压减的情况下,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投入均实现了稳定增长。同时,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共同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目前,我部正在组织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未来一个时期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总体任务以及有关保障措施等,积极争取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建设投入。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合理保障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同时督促地方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持续改善农田生产设施条件,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关于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我部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田建设标准化工作。2014年,由原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我部、财政部、水利部等7部门共同起草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以下简称《通则》),对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但由于《通则》原则性规定相对较多,其内容与当前各地的建设实际已有较大差异,迫切需要更具针对性的标准。2018年机构改革后,我部即着手研究构建统一的农田建设标准体系。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要“统一建设标准。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据此,我部加快了相关工作进展。目前,已将《通则》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正在有序推进具体修订工作。经多次调研论证,近期将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尽早完成《通则》的修订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定额制订工作,在全面梳理分析现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健全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标准体系。

  三、关于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2019年,我部印发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配合财政部印发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我部先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办法,对农田建设关键环节进行规范。2019年以来,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配套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农田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同时,继续督促和指导地方完善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全面提升农田建设管理水平。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89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1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108/t20210824_63748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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