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惠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2日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强化依法防控疫情普法宣传,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确保“八五”农业农村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和顺利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七一”前后,运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和“惠州e普法”新媒体平台,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
二、增强普法针对性时效性,开展精准普法宣传
(一)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络。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二)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做好《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的宣传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加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村承包经营户、特别法人、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规定,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不断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四)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广泛开展村(社区)“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普法宣传。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等重点,结合“3.15”“4.15”“12.4”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结合年度重大宣传活动开展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在农资和农机下乡活动、安全生产月现场活动、放鱼日、开渔节、执法各专项活动以及农博会、种博会等重***动中,设置专门的展位开展普法宣传。
三、强化组织协调,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落实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二)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局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普法创新创先项目征集评选活动,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选报工作。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立本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四、创新普法形式,推进依法治理
(一)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种子条例》《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渔业捕捞许可、宅基地管理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选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在全省农村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企业经营人员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生产和经营。
(三)借助现代科技开展法治宣传。利用“互联网+农业法治宣传”模式,通过农业农村部门门户网站、农业政务微博、农业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普法宣传。
(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配合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做好年度乡村治理考评。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人培育,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质,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五)制定“八五”农业农村普法方案。认真总结梳理“七五”普法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八五”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市“八五”普法的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谁执法和谁普法责任相结合。通过扎实有效的农业法治、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坚持农业农村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农业农村执法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农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坚持日常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各科室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本部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普法宣传的责任,通过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通过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四)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基层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为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是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一项职责,也是绩效考核、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及时总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并报送普法工作动态信息,阶段总结每半年报送一次,重要活动、时效性强的信息随时报送。普法信息材料(文字、图片)请报送局政策法规与交流合作科(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2818100;邮箱:nyncjfgjlk@huizhou.gov.cn)汇总后报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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