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
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通辽市
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和《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种发〔2015〕2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内蒙古2020年实施方案》(内农牧种发〔2020〕15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通辽市2020年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牧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优选并
商请市农科院组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专家组、普查征集专业工作组承担普查征集工作。各旗县市区负责辖区内普查与征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与市农科院一起共同完成本旗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任务。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便于工作衔接,各旗县市区于7月15日之前,将分管此项工作的局领导和联系人名单报市局种业管理科。
联系人:市农牧局种业管理科韩晓辉
电话:13948950018
市农科院蓖麻研究所何智彪
电话:13948546568
通辽市农牧局
2020年7月10日
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行动通辽市2020年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内蒙古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0〕15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方法
启动我市8个旗县市区(开发区任务包含在科尔沁区内)农作物种质资源全面普查,力争两年完成普查任务。
(一)查清粮食、经济、蔬菜、果树、牧草等栽培作物古老地方品种的分布范围、主要特性以及农牧民认知等基本情况。采取走访座谈的方式,列出谈话提纲和调查表,与当地常年从事种植农作物有经验的农牧民、技术推广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教学单位的老专家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种植业特别是作物种植情况,做好记录,根据谈话走访情况填写调查表。
(二)理清各旗县1956年、1981年、2014年三个节点(即三个年度)的各类作物的种植历史、栽培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种质资源的种类、分布、多样性及其消长状况等农业生产情况基本信息,分析当地气候、环境、人口、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作物种质资源变化的影响,揭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演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填写普查表(附件3)。在(一)项调查的基础上,借助县志、区划志、统计年鉴、相关论文、专著、技术报告和气象、土壤、水文等资料完成此项工作。
(三)查清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种类、地理分布、生态环境和濒危状况等重要信息。采取走访座谈和田间调查的方法,田间及野外调查于7-8月份进行1-2次,每个普查旗县市区抽取辖区内三分之一有代表性(作物及野生近缘植物分布种类全、土壤类型、栽培管理模式、不同类型田、生态区域等)的乡镇,每个乡镇各抽取2-3块有代表性的田块或植被分布区域进行踏查。
(四)填写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普查表、征集表(附件3、 附件4)。
(五)每旗县市区征集古老、珍稀、特有、名优的作物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20-30份。主要包括五个大类,(1)粮食作物;(2)蔬菜;(3)果树;(4)经济作物;(5)牧草、绿肥。优先征集珍稀、濒危、特异种质资源,其中重点突出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种。各旗县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普查专业工作组负责现场征集。征集完成后,由市农科院移交到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六)建设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数据库。对每个旗县市区普查与征集数据、信息进行系统整理,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编写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种质资源目录、重要农作物种质资源图集等技术报告,经市级汇总、审核合格后上报自治区农牧厅和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二、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专业性强、要求标准高、程序复杂,需要一支技术力量较强、规模较大的专业技术队伍承担普查和征集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牧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优选并商请市农科院组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专家组、普查征集专业工作组,配合每个旗县市区共同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任务。
(一)市农科院负责组建由农作物种质资源、作物育种与栽培、植物分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查与收集专业工作组,深入各旗县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牵头完成普查表、征集表(附件3、4)填写和每个旗县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数据库建设任务。
(二)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负责本旗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工作组做好普查路线确定、调查点选择、座谈会组织、老专家聘请等相关服务工作,协助普查组搜集、整理本旗县1956年、1981年、2014年三个节点的农业生产情况资料,协调苏木乡镇、嘎查村及相关单位为普查组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完成本旗县的普查任务。
(三)市农牧局负责全市普查与征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市农科院普查工作组在各旗县开展工作,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负责做好与自治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按要求做好全市普查成果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与培训。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市旗两级管理人员和市农科院专业人员进行线上专题培训,参加自治区农牧厅组织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视频会议,做好种质资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之前)。
(二)普查与征集。完成通辽市8个旗县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完成各旗县1956年、1981年、2014年三个节点的农业生产情况资料的搜集整理,将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将征集的种质资源送交自治区农牧科学院(11月底之前)。
(三)年度总结。完善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库,编写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种质资源目录等技术报告,完成年度工作总结(12月中旬之前)。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牧局成立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与征集行动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各旗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级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详细搜集、整理辖区内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基础情况和历史资料,主动做好与市农科院普查专业工作组的衔接,确保按期完成普查任务。
(二)全面科学普查。农作物种质资源分布范围广,信息杂乱无章。普查工作要不辞辛苦,找准时间节点,开展科学考察和项目评价,确保珍贵遗传资源得到应普尽普,应收尽收。
(三)尽早完成任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作物调查时效性强,各项工作环环相扣,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时间观念,及早和及时安排普查工作,确保整体进度不受影响。
附件:1.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内通辽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专业工作组人员名单
2.通辽市普查旗县(市、区)乡镇计划表
3.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普查表
4.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征集表
附件 1
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
通辽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殿佐 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张建华 市农科院副院长
成 员:各旗县市区分管种业工作的副局长
韩晓辉 市农牧局种业管理科科长
刘兰芳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包红霞 市农科院科研处处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韩晓辉
成 员:由市农牧局种业管理科、市种子管理站、市农科院相关管理人员、专家和科技人员组成。
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
通辽市普查与收集专家组
组 长:张建华 市农科院副院长
副组长:包红霞 市农科院科研处处长
何智彪 市农科院蓖麻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成 员:张春华市农科院荞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叶英杰 市农科院蔬菜/食用豆研究所所长、
助理研究员
包春香 财务项目科科长、会计师
额尔敦嘎 玉米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振国 高粱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田福东 向日葵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白乙拉图 谷(糜)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刘念山生产科科长、农艺师
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
通辽市普查与收集专业工作组
组 长:何智彪市农科院蓖麻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副组长:张春华 市农科院荞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叶英杰 市农科院蔬菜/食用豆研究所所长、
助理研究员
成 员:从市农科院各研究所中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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