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    时间:2020-09-28    作者:

  一是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各级财政建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以“拨改投”的方式,专项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效盘活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推进市场化配置。加快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出台符合市场规律和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法治治理结构指导性意见,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架构,制定支持村集体经济的专项金融支持政策,引导私营经营主体入股村集体经济,为集体经济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二是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政治功能。探索村党组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职合一”,对其他村组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制,赋予其管理者和经营者双重身份,配强行政人员在村集体发展中的力量,提升其行政支配力和影响力。

  三是建立基层人才回引机制。加强对村集体经济人才的支持力度,提升农村人才津贴标准,吸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探索实施市场化激励机制,将项目收益的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对人才的吸引力。创新实行“候鸟型”工程站、“周末干部”等方式,加强基层与企业、基层与高校之间的良性互动,鼓励基层吸纳当地企业、周边高校等专业技术人才“兼职”,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原文网址: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0/9/27/243d68176b8c4852b492f85bb3e2b8a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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