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桦南:多措并举 把秸杆禁烧工作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来源:    时间:2020-04-28    作者:

  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切实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专题会议,对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把秸杆禁烧工作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目标。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禁烧责任

  制定了《桦南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成立了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严防死守,全程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政府与各乡(镇)场签订了《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户的三级包保机制,建立秸秆禁烧分包台账,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严防死守,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全面履行执法监督、秸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等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对群众的教育引导,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农作物秸秆利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各乡(镇)场采取张贴横幅、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将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重要意义宣传到村庄、田间、集市、学校等场所。制发了《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公告》《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中小学生写给爸爸妈***一封信》,通过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高度的责任感参与进秸秆禁烧工作。

  强化巡查检查,消除火点隐患

  成立了禁烧巡查组,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密巡查频次,压实村组责任,严防死守,对秸秆焚烧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同时,各级巡查检查组深入村屯、田间地头进行巡查暗访,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发现焚烧农作物行为,坚决予以制止。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现场。桦南县公安部门对焚烧农作物秸秆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且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争取通过典型案例达到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桦南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巡查组,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定期进行通报。两办督查室、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在加大日常督导巡查的基础上,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督查力度,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桦南县委、县政府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对乡镇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对违反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规定,出现着火点的乡(镇、区),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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