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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0年中央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户)临时贷款贴息》名单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中央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户)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内农牧畜发〔2020〕377号)和兴安盟《2020年中央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户)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兴农牧发〔2020〕352号)的要求,现将兴安盟2020年中央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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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情况 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复产复工、经营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意见》(大政办发〔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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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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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农村(农林水、农林)局,周至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西咸新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国际港务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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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度第二次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河南省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财政部河南监管局最终审核,拟对以下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申报贷款按约0.73%进行贴息补助(对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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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家庭农场贷款贴息情况公示
根据《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鄂财农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经家庭农场申报,县(市、区)、市(州)逐级审核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复核,确认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贴息申报家庭农场1084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间贷款贴息额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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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贴息政策助推小微主体发展
7月以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级贷款贴息相关规定,积极宣传发动、政策讲解、指导申报,支持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0年度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直报平台界面) 截至当前,全市已有440家主体在贷款贴息直报平台上填写了申请信息,已有202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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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策性农业贷款项目贴息(贴费)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2022年7月,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明确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有一部分用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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