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闽农规〔2020〕1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水利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监管组)、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社,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资源生态局、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委农办〔2020〕5号)要求,在各市、县(区)推荐基础上,经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审核
-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闽委农办〔2020〕5号 各市、县(区)党委农办、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为扎实推进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探索更多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和乡村治理新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部分2019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更名的通知
闽农产函【2020】157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闽农综?z2019?{115号),经审查,福建省连江远嘉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22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同意予以更名;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0〕74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省委农办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农办〔2019
-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公布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宣传部,管委会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
关于公示2020年度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导作用,通过主体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评定、专家评审认定等程序,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全省共评选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4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020 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十三批撤销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通知
吉农种发[2020]7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 为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年6月26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修订后的《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吉农产发[2019]22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进行
-
指导农民合作社发展省级相关单位工作会议在省农业农村厅召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精神,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要求,9月20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组织召开了指导农民合作社发展省级相关单位工作会议,省发改委、财政厅、
条件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