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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已加载至“安徽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可在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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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水产养殖防汛救灾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广德市、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近期我省出现连续强降雨,洪灾给渔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防指、省减灾救灾委有关要求,切实指导做好水产养殖防汛救灾,根据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防汛救灾技术操作指南》(可在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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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全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100%的工作目标,并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健全渔业官方兽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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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推出黑龙江省渔事安排系列III期
黑龙江省渔事安排系列III期,4月16日-4月30日黑龙江省渔事安排。 四月中下旬,我省气温进一步回升,全省各地渔业生产活动全面开始,主要做好苗种放养、饲料投喂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一、苗种放养 一要注意早注水、早放养。具备注水条件的池塘,要提早注水,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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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
日前,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将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包括: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和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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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推出黑龙江省渔事安排系列IV期
黑龙江省渔事安排系列IV期,5月1日-5月15日黑龙江省渔事 五月上中旬,我省气温显著回升,多数水产养殖种类放养结束,并开始摄食,主要做好饲料投喂、水草种植、水质调控和疾病防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一、饲料投喂 1.鱼类 养殖鱼类大多已正常摄食,养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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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当前,随着水产苗种流通日益频繁和扩大,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从源头严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传播十分必要,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分别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点设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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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绥滨县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为稻田养鱼科技示范户发放鲤鱼鱼苗
(左鑫)5月30日一大早,寒地淡水鱼养殖示范中心的大院格外热闹,鹤岗市绥滨县水产技术服务中心正忙着给稻田养鱼科技示范户发放鲤鱼鱼苗,每一户稻田养鱼科技示范户已接好水做好领鱼的准备。副县长杨树发在现场查看鱼苗发放情况。 据悉,稻田养鱼既能收获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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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2020年7月17日,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实施的“2020年松花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肇东市涝洲镇松花江段顺利举行。 活动当天,共在松花江段放流规格3厘米以上的鲢、草鱼苗1350余万尾。此次放流的鲢、草鱼苗由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实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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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施氏鲟 维护生物多样性
2020年7月11日,经过三天公示,在松花江木兰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木兰县江畔公园,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展了施氏鲟增殖放流活动,15.8万尾施氏鲟鱼苗被放归松花江。 增殖放流的施氏鲟鱼苗平均规格达到了7.68公分,最长8.7厘米;平均体重2.0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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