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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科教中心(农广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科教中心(农广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农科教〔2021〕1号)精神,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以及省级审核,确定滁州市农村人才科技教育中心(安徽省农广校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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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一人
作为2018年度脱贫摘帽的千阳县,自2019年以来,在聚力完成减贫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335”(三线监测、三级帮扶、五项制度)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全面应对各种突发性致贫返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有效防止了返贫和新的贫困人口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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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推荐对象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表彰评选办工作安排,现将通过农业农村部评选办初审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0891-6364692咨询或举报。 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昌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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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19―2020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做好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发〔2020〕11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部署发动开展推荐2019―2020年全区脱贫攻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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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我省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发〔2020〕5号)要求,经省级推荐、部级初审、省级考察,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农业农村部正式推荐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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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突出贡献农民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20〕5号)精神,经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单位逐级申报、推荐,农业农村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正式推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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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20〕5号)要求,经过全省评选上报、部级初审等环节,拟确定河南省信阳市农业农村局等4个单位为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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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20〕5号)文件,现对天津市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正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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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百佳农牧区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九届自治区党委第156次常委会会议研究,拟以区党委名义表彰全区100个百佳农牧区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各地市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广泛征求意见、层层审核把关,并经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拉萨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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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推荐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20〕5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了个人申报、单位(村组)推荐、省级初评等环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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