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2020年初审通过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2020年上海市初审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海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异议内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的公告
2020年第3号 2020年4月23日,重庆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六次会议,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79个。其中:水稻品种34个,玉米品种40个,大豆品种2个,小麦品种3个。经农业农村部公示无异议,现予发布,请各地因地制宜组织示范推广。 附件:1.2020年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五十三次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结果的公告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20年5月召开了第五十三次品种审定会议,审定通过了37个小麦品种,现予公告。 附件:1.审定品种目录2.品种简介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关于第五十三次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结果的公告 原文网址:http://nyn
-
吉林省2020年品种审定公告
公告〔2020〕2号 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2020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对2019年完成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经专业委员会初审合格,报审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进行了认真审核,审定通过吉单42等162个玉米品种、吉粳561等56个水稻品种、吉育232
-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2020第018号) 第九届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定通过了玉米、水稻、大豆、小麦4种主要农作物356个新品种。其中玉米品种106个,水稻品种140个,大豆品种100个,小麦品种10个。经农业农村部公示无异议,现予以通告
-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2020第019号)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和品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第九届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克单11、龙育8、东农266、垦稻10等4个原审定通过的主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大麻品种认定办法》《黑龙江省工业大麻品种认定标准》的通知
黑农厅规【2020】11号 各工业大麻品种选育、生产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大麻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规范工业大麻品种试验认定工作,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黑龙江省禁毒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
-
关于将“低位早熟再生稻品种”列为我省特殊类型品种审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我省再生稻品种短缺的问题,推进我省再生稻生产发展,经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五届十次主任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将“低位早熟再生稻品种”列为我省稻品种特殊类型进行试验审定,以加快我省再生稻品种的推广应用。 以“低位早熟再生
-
关于第八批福建省拟撤销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征求品种审定申请者意见,并经水稻专业委员会初审后,拟对51个水稻品种进行撤销审定。现将拟撤销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
-
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2020年初审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简介及初审意见的公示
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20年3月31日分别召开了水稻、玉米和大豆专业委员会初审视频会议,初审通过106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水稻97个(包括27个水稻不育系),玉米7个,大豆2个。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初审通过的106个主要农作物
条件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