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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农业发〔2018〕6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农林)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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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各地顺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