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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商务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治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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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公示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遴选工作的通知》(吉农市发[2020]8号)要求,严格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市(州)推荐、省直部门会审程序,拟确定双阳区、蛟河市、双辽市、东丰县、通化县、抚松县、扶余市、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