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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1年苏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主体的公示 http://nyncj.suzhou.gov.cn/nlj/gsgg/202108/15d3eb1b15bc4544a7e0af37d152f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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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示范奖励部分)评审分配方案的公示
经公开组织申报、镇街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复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统一抽取专家,审定了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示范奖励部分)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由2021年8月6日至8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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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五个一”为新农主体解难题
??????????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宇江带领所分管科室同志们,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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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农民主体 促进乡村振兴
2021年4月29日,乡村振兴促进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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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示
经农户自愿申请、技术指导员推荐、产业组同意、农业农村局审核,拟确定2021年济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85户,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0日 监督电话:0391-663329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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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2022年小麦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示范项目关于遴选新型经营主体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12号)文件精神及《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作物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工作的通知》,现就遴选2021-2022年小麦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示范项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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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培训阳信班顺利结业
7月26日,阳信县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培训(第三期)结业典礼在滨州市农民教育四环五海培训基地隆重举行,来自阳信县的94名学员顺利完成学业并喜获结业证书,会议对18名优秀学员进行了表扬,学员代表上台领取了结业证书。滨州市农业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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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2〕65号)、《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政文〔2014〕41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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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来岳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
7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处调研员张启凤一行赴岳西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市经管科科长王? ⑾嘏┮蹬┐寰值匙槌稍蓖跣闼膳阃?? 张启凤一行先后到岳西县信丰恒茶叶专业合作社、岳西县牛栏坳家庭农场等省级示范主体候选单位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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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四带一自” “带”出致富路
2021年,南陵县始终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加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助力南陵美好事业发展。 一是实施到村项目,推动特色产业发展。鼓励乡镇根据自身特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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