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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安盟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兴安盟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局属各科室及事业单位: 现将《兴安盟农牧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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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加强政策储备做好跨周期调节 决定强化国家助学贷款支持 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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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开展廉政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要求,9月2日,党委书记、主任王宝雨对委班子成员、基层单位党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王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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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2021-2022年小麦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示范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的公示
2021年8月中上旬,济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了2021-2022年小麦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示范项目新型经营主体遴选工作,通过网上公告、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结合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地查看及组织专家评审,研究拟确定的服务组织情况公示如下: 济源市新大地农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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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 毫不放松抓好“保地稳粮”
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面做好保地稳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新区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36.99万亩和14.14万吨以上,新建设1万亩粮食产业园1个,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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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1年度粮食作物浅埋滴灌技术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沧农字[2021]99号)上级通知,东光县2021年度实施粮食作物浅埋滴灌技术试点项目面积0.5万亩,涉及资金100万元,亩补贴不大于200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补助。 参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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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2021年度农机深松(耕)作业实施主体及质检主体申请公示
根据《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 [2021]17号)、《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17号)及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2021年泊头市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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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5号),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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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1年苏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主体的公示 http://nyncj.suzhou.gov.cn/nlj/gsgg/202108/15d3eb1b15bc4544a7e0af37d152f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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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示
经农户自愿申请、技术指导员推荐、产业组同意、农业农村局审核,拟确定2021年济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85户,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0日 监督电话:0391-663329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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