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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活水”赋能新型农业发展
湖南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再添“活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湖南省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18条举措,全力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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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摘要:定陶区为有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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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粮食生产及服务主体补贴对象公示
2021年粮食生产及服务主体补贴对象公示 根据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粮食生产及服务主体补贴对象的通知》要求,相关区县认真研究,推荐了铜仁市碧江区区瓦屋乡瓦屋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等8个粮食生产及服务主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即2021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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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奖励2020年获得示范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2021年获得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贺办发〔2018〕16号)和《贺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贺财预〔2021〕6号)文件的精神,对我市2020年获得示范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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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 关于印发《汕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农农〔2021〕160号) .pdf 相关附件: 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tzgg/content/post_1986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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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4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按程序上报,我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对实施主体进行了审核,确定2021年省重点项目实施主体20家,分别是合作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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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阳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拟奖补主体名单(第二批)公示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等六个文件的通知》(阜政办〔2019〕31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阜阳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拟奖补项目主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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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按照乌兰察布市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别由察右后旗农牧和科技局推荐的承担2020年项目的10家农牧民合作社、察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推荐的承担2020年项目的16家农牧民合作社,经乌兰察布市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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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按照乌兰察布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卓资县农牧和科技局推荐的承担2021年项目的3家农牧民合作社,经乌兰察布市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查验、评审讨论后,一致认为以下2家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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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三举措推进秸秆“以用促禁”
近年来,剑阁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带动,疏堵结合、多管齐下,以三举措推动秸秆综合开发和利用,基本形成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线,饲料化、基料化稳步推进,燃料化、原料化为补充的多元化利用格局。 狠抓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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