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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站高度重视“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过早准备、早安排、早行动,及时组织人力物力于3月15日联合通辽市瑞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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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推广站参加“全区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培训班”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安排,我站赴呼和浩特参加了“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培训班”,并同步参加“自治区第12届农牧业机械博览会”。26日上午,农牧业机械博览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开幕,自治区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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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组织参加“中国黑土地保护农机产业发展推进会暨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北方)田间日活动第一届中国北方(四平)农机展销会”
应四平市农业农村局邀请,为全面促进黑土地保护、促进我市农机产业发展,我站组织相关旗县站、农机制造企业、农机经销企业共20余人,于4月27日-29日赴四平市参加了“中国黑土地保护农机产业发展推进会暨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北方)田间日活动第一届中国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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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动农牧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促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发展,助力农业现代化,4月30日,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宝那群组织市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及我站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宝局长指出,当前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矛盾依然突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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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局宝那群局长到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进行现场指导
5月1日至2日,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宝那群同志深入我市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就基地玉米秸秆覆盖和免耕播种作业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就下一步基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位于通辽玉米园,是我站为加快推进全市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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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投诉程序,保障合法权益
2021年5月6日,我站接到投诉,有1位农户于2021年4月18日购买了一台1GQN-150型旋耕机,在购买该机具时经销商说匹配动力为30-40KW,404型拖拉机完全能够带动该机具。当用户购买机具回家作业时,404型拖拉机无法带动该机具,因此用户要求退货,但经销商不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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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对科左中旗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指导
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技术县级高标准应用基地,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图不信苏木小牧场村。应用基地面积1500亩,其中设置30亩监测点1处,按照传统模式、不同保护性耕作模式(部分覆盖、粉碎还田全量覆盖、立杆全量覆盖)和不同机具(康达、雷沃阿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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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到通辽市调研指导工作
6月6―8日,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副组长郭跃、专家组成员程国彦到我市科左中旗、科尔沁区、开鲁县和通辽玉米新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基地调研指导工作。通辽市农牧局副局长宝那群、市保护性耕作专家组组长新吉勒图及专家组成员陪同,相关旗县区农牧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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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科全面启动2021年农机质量调查工作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农牧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站依照《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于7月8日开始,对2019年~2020年期间,我市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购置且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的 180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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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组织参加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暨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7月8日,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科,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印发的《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暨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1〕230号)要求,组织科内相关技术骨干,赴呼伦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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